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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半年预定却被“放鸽子” “奥运房客”获赔万元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9-19


  区女士年初在一家三星级宾馆以当时的价格预定了一间奥运期间的标准客房,不料3个月后,却被告知客房已全部包给了旅行社,无法履行合同。为此,区女士将宾馆所属的北京中农研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记者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中农公司构成违约,判决其赔偿区女士因奥运期间宾馆价格上涨产生的住房差价10064元,并双倍返还定金。 

  今年2月6日,区女士受朋友之托在中农公司所属三星级宾馆预定了标准客房一间。当时双方约定每天房费按298元结算,入住日期为8月16日至24日,区女士需提前支付100元定房押金。同时约定,如预定时间区女士不到,须赔偿一天房费的30%。5月6日,区女士带着房款准备提前付费,此时,中农公司却告诉她,客房已经全部包出去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此时,奥运会期间北京宾馆价格已大幅度上涨。为此,区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中农公司赔偿她的住房损失10064元,并双倍返还定金200元。

  法院审理中,被告中农公司承认,区女士确实预定了房间,但宾馆客房后来全部包给了旅行社,他们不可能因为区女士一个人将房屋空着。中农公司表示,同意双倍返还押金,但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

  作为证据,区女士提交了一篇今年5月份的新闻报道,其内容为:北京奥运会标准间均价,三星级饭店每天每间1556元。另据法院调查了解,北京市三星级宾馆、饭店在奥运会期间每天每间客房的价格在1600元左右。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客房预定合同合法有效,均应严格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义务。中农公司表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区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表示,区女士提前几个月预定客房,既是为了到时有客房保障,也是考虑到奥运会期间客房价格上涨的因素。北京地区奥运会期间三星级宾馆的价格在1600元左右,区女士不可能以298元的价格享受到相应的客房住宿,中间的差价应当由中农公司负责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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