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部
9月12日,工商部门以五个工商所为单位开展,当天共完成对经销婴幼儿奶粉的118家经营单位的检查,就地封存今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15袋,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三鹿品牌的其他奶粉146包(袋/罐),并由工商部门登记造册,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另外,15日,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对其它已检出含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进行清查。
县质监局
县质监局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先后共出动50人次,重点检查全县14家涉奶企业(3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和11家糕点加工企业),检查结果是:3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原本已经停止生产含乳饮料,11家糕点加工企业未采用奶粉作为原辅材料。同时,质检部门还下发告知书,要求生产企业禁止使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涉及使用奶粉的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原材料抽检;并做好原辅材料进货台帐登记检查。
县卫生局
9月15日,县卫生局作出部署,在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查清我县有无因食用三鹿问题奶粉引发的病例,并明确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免费接收救治三聚氰胺奶粉患儿。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00前收集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查处信息,并在县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同时时刻准备及时处置重要情况。
目前,我县尚未收到相关不良反应的报告,各有关部门的排查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