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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首次启动消费法律援助 消费法庭即将开庭 今年7月份,市区叶先生到中国联通查自己5月份的通话帐单费用时,发现在费用栏里无故多出了一项“代收费”,并扣除了其2元钱的额外费用。清单上面显示该2元钱是联通内一个叫“指云时代”项目的收费标准。叶先生认为中国联通在未提醒和告知机主本人的情况下,任意开通了此项收费并扣除费用,属于典型的黑箱操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于是,叶先生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告上了龙湾消费法庭。龙湾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决定于2008年8月21日于龙湾消费法庭开庭受理。 叶先生是一位消费维权意识很强的消费者,根据他本人表示,只要是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即使只为1元钱,他也会投诉到底,甚至上告法庭,这是维护消费大众最根本的利益。投诉不是为了让经营者赔偿多少金额,而是为了警戒经营者不能随意坑蒙老百姓的血汗钱,同时也为了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我们的合法利益受侵害时,不能任之为之,即使只是为了1块钱的利益,我们也要力争到底。社会的和谐不能因为一丝一毫的杂音而被破坏。因此,叶先生的诉讼要求中对承担的费用仅仅是“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因诉讼引发的相关费用1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