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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不找零 其实有原因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7-25
“在县城某皮鞋专卖店里买皮鞋时使用鞋券,但被告知,店里不找零的,要么再选购些袜子之类的凑个整数,要么就用现金补齐。”近日,永嘉县瓯北镇的李先生通过消费维权QQ向永嘉县消委咨询,这些现象是不是属于商家的霸王条款。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近日带上5张100元面值的皮鞋券,在县城指定的皮鞋店里看中一款标价为449元的鞋子,当他掏出500元鞋券交给收银员后,收银员没有找他51元钱,却告诉李先生,可以选购些如袜子、鞋垫之类的凑足500元,李先生说自己暂时不需要袜子、鞋垫之类的东西。但为了能买到自己看中的皮鞋,李先生最后只得留下100元皮鞋券,再付49元现金。

    据该皮鞋专卖店店员张小姐介绍,李先生反映的是事实,她认为这并不是她公司里的霸王条款,公司规定:顾客带着鞋券来买鞋,多余部分是不给找现金的,只能兑换成小物品凑整数,或者顾客另支付些零钱来交易,因为,这些鞋券基本都是团购的,公司在售出时,就已打过折,如果顾客在选购商品后的多余部分要找回现钱,公司岂不亏了?

    永嘉县消委对此事给出了说法:针对李先生反映的现象,假设他所持的是正价券(未经打折),那么店家应该返还多余的金额;如果李先生持的是团购券(已打过折),那么店家不返还多余部分已是体现了交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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