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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慧眼识清保健品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7-23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保健产品销售上的不规范,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成为近年来的消费反映较多的问题。临沂市消协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有关各类保健食品投诉咨询85宗。其中,消费者投诉52宗,占一半以上。今年7月,各类咨询投诉电话也达到19宗。从统计上看,投诉数量虽不多,但是投诉人多为老年人,涉及金额较大,需引起足够重视。主要反映为虚假广告宣传、产品质量不过关、售后服务差等问题上。

  消费者购买该类商品容易被销售人员误导或上当受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对保健品认识不够,了解不深造成,市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要分清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三者的区别。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仅有保健效果,不具备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同样,普通食品也不得宣传保健或医疗功能。目前市场上有不少食品未获得保健食品审批文号,却在标签上宣传产品具有某种保健功能,致使部分消费者误将该类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购买。区分三类产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查看标签上的批准文号、专用标志,药品标示为国药准字H(或Z、S、J),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必须印有专有标志(红色或绿色OTC)。国产保健食品标示为国食健字G或卫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标示为国食健字J或卫食健进字,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志(天蓝色草帽和保健食品字样)。普通食品标示的文号是卫生许可证号,以卫食证字开头。

  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名称、生产单位、专用标志、批准文号、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如膳食纤维、维生素、免疫球蛋白、微量元素等)及含量、保健功能(如调节免疫力、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抗疲劳等)、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内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不得宣传或暗示疗效作用。

  另外,切勿接受那些上门推销,或摆在路边等无固定经营场所,无法了解到其经营资质的流动点购买,尽量到大型正规商店选购,保留好购物凭证,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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