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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知情,这样的“生意”该做么?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7-18

现在的孩子手头越来越宽裕,可支配购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然而,最近一段时间,诸暨市消保委城东分会却连续接到投诉,反是非曲直孩子乱花钱,而商家也听之任之购买,由此引起家长的不满。

家住诸暨市区东安小区的女士有个11岁的女儿,今年尚读小学四年级,平时酷爱小动物并很想饲养。因担心其贪玩影响学习,女士一直不答应。

日前,女士的女儿却趁父母不察觉时,擅自拿取家中大面额现金,半个月内在一家花鸟商店先后5次,以280元至6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6只宠物狗和1只宠物猫,而怕家长批评,买了又不敢带回家中,全都分送了同学和住宅附近的保安。她竟已花费了3100多元用于购买小动物。

对此,女士又气又恼,对女孩子儿严加训斥之余,赶紧

找回其中的一猫一狗,并马上到诸暨市消保委城东分会投诉要求讨个说法。

花鸟商店业主陈某说:女士的女儿常在其店购买金鱼、鲜花等小额商品,彼此也算熟悉。第一次来买宠物狗时他曾问及父母是否知晓,小女孩含糊作答。后几次有较大年龄伙伴陪同购买,一来二去就买了好几只。陈某说:如果早知其家长不知情,这几笔生意他就不做了。

在消保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本着互担部分损失,达成共识:陈某一次性退还宠物购买款2000元整, 剩下的一猫一狗不必退还。

然而,诸暨消保委城东分会的工作人员反映类似的投诉前几日也有发生。“也有一名小学生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掌上游戏机纠纷,涉案金额650元”。 两起消费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家长们都提到了未成年人持大面额现金购买商品这一现象,究其缘由,确需家庭、商家的相互监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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