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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消协发今年第五号警示:慎选婚介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6-4
交完高额的会员费后,会员发现“招上门女婿的富婆”“寻异地有缘男的有钱美女”都不知道哪里去了。昨天,从市消协获悉,近一时期,市消协连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个别婚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雇“婚托”行骗;也有个别婚介机构以所谓“利益”为诱惑发展会员 ,以此骗财,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为此,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慎选婚介,谨防上当。

  “连环套”陷阱蒙你没商量

  消费者张某,在征婚广告上看到一则“某富婆招上门女婿,本市、外地不限”的广告后,前去发布广告的婚介机构应征。这家机构的工作人员称,交纳入会费200元就可享受终生免费会员服务,但如果想约见 “富婆”,须再交600元,成为高级会员。张某交纳了全部费用并与“富婆”见面后,工作人员又称,“富婆”同意了,只要再交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帮助其促成“美满婚姻”。让张某没有想到的是,费用交完后,该机构却终止为其服务。因苦于没有证据,张某维权受阻,只能自认倒霉。

  选择婚介服务要注意三点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婚介机构服务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应选择证照齐全、收费标准明确,规模较大、较正规的婚介机构,切忌轻信广告宣传,陷入“富商”“海归”等虚假信息诱惑的误区。

  二是征婚者向异地婚介机构汇款时,应先查看对方提供的汇款账户是否与其名称一致,经核实准确无误后再行汇款;如果汇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消费者一定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是交费后,一定要索要服务凭证,以便在发生婚介消费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签协议用“示范文本”防纠纷

  市消协建议消费者与婚介机构签订协议时,首选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共同监制的《天津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该示范文本已经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推广使用,示范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婚介机构提供的择偶信息不真实,每次按婚姻介绍服务费总额的20%赔偿,并按婚姻介绍服务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消费者选择《天津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能够有效减少婚姻介绍服务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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