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消费警示 > 本地警示

购买保健品,老年人谨防被“忽悠”
作者:陈静波  来源:今日玉环  日期: 2008-6-19
近几个月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老年人或其家人投诉,反映某些商家在我县各影院、剧院借举办健康讲座、“免费义诊”等活动向他们推销价格昂贵的保健品。县消保委会同县工商局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对上述场所进行检查,却受到现场部分不明真相老年人的抵制,因此收效甚微。老年消费群体通常都具有体弱多病、有些积蓄、闲余时间充裕,但获知信息渠道相对狭窄等特点,这些特点及自身的一些弱点,为不法商家提供了“忽悠”的便利,利用“免费”、“神效”、“治百病”等虚假宣传诱骗老年消费者,借机高价推销保健品,使许多老年人受骗上当。
  
    “忽悠”现象一:“义诊”活动
 
    保健品销售人员选择早晨或双休日在公园等地身披白大褂冒充医师,出具“诊断”报告,逐步将老年消费者往“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上靠,由于是“免费”,使不少老年消费者放松警惕,以“义诊”活动之名,行推销保健品之实。
  
    “忽悠”现象二:“情感”推销
 
    保健品销售人员抓住老年消费者重亲情的心理,通过各种方式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获得他们的电话和家庭住址,然后就隔三差五地打电话问候甚至登门赠送少量保健品,一来二去熟悉了,那些具有“神效”的保健品也就顺搭着卖了。   
  
    “忽悠”现象三:“专家”讲座
 
    错开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时间,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知识“专家”讲座,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品的神奇功效,能“包治百病”,从而吸引老年人购买该保健产品。
  
    针对以上现象,县消保委特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维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益,谨防被“忽悠”,在购买保健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保健品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要根据自身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
  
    二是要查看产品标识,区分保健品和药品。保健品的标识为“食健字”,药品标识为“药准字”,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
  
    三是要查看批准文号。正规厂家生产的保健产品外包装上印有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文号的保健品不要购买。
  
    四是要防范“免费”、“神效”、“治百病”等虚假宣传,以免误作治病良药给患者服用,导致病情加重,延误治疗。
  
    五是发现假冒伪劣或作虚假宣传的保健品要及时投诉举报,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字体: 【 字体颜色: 关闭
  • 警防“人形何首乌”的骗局
  • 夜间行车要“十留意” 交警发布8月份车祸统计报告
  • 高价“水货”吸引消费者:这种便宜不要占
  • 夏季饮用啤酒要慎重
  • 轻信陌生来电被骗35万 以“欠费”设套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