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以案说法 > 案例链接

哑铃瘦身消费者索赔“健身损失费”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315维权网  日期: 2008-5-29

贵阳的吕先生前不久花百多元钱买来一付哑铃健身,过了一个多月因为效果不佳,一称才发现自己买到的商品居然出现严重的“短斤少两”。由于觉得受到商家的欺诈影响到锻炼效果,他找到消协向该商家索赔“健身损失”。

据了解,吕先生一直以来很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前不久,在一名朋友的鼓励下,他报名参加了某健身俱乐部锻炼。为了效果更好,健身教练让他购买一付30公斤重的哑铃,平日进行接力锻炼。111日,吕先生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以130 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付重30公斤的哑铃。锻炼了一个多月后,吕先生发现自己这付哑铃越举越轻,借来邻居家的秤过了一下,发现哑铃仅仅只有18 公斤。

吕先生拿着哑铃去找该商家,对方以时间太久,且产品并没有“质量损坏”为由,拒绝调换或退货。吕先生却认为,自己要的哑铃明明是30公斤,因“重量不足”造成他锻炼效果不佳。他要求商家退款并赔付“健身损失”费。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吕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向云岩区消协进行投诉。

云岩区消协认为,该商家在出售哑铃前,由于售货员的疏忽大意,导致出售给顾客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且“哑铃没有质量损坏”的说法有失偏颇,理当向顾客进行退换或是退货。

最后,在消的调解下,吕先生接受商家道歉,并重新换取了一付30公斤重量的哑铃。

字体: 【 字体颜色: 关闭
  • 钱未取出却显示交易成功 谁卡住了我的3000元钱?
  • 木材丈量30米实际只有18米
  • 速递手机不翼而飞 顾客拿回一半货款
  • 波导手机质量差两月修三次
  • 问题“蛋黄派”惹纠纷 现场调解双方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