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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卖店购物要“验明正身”
作者:未知  来源:湖州市消保委  日期: 2008-5-15

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各种经营形式不断出现。当下,各种寄卖店、典当行随处可见。它们的出现解决了部分人员一时资金的短缺问题。消费者在寄卖店和典当行有时可以买到可心的商品。但是,在寄卖店、典当行购物过程中,也会遇到麻烦。

最近,有一消费者去德清县消保委咨询,称:半年前在某寄卖店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现准备去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证件不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寄卖店提供的地址去查找原车主,却被村干部告知此人因赌博,债务缠身,人也不知去向。

针对消费者在寄卖店、典当行购物,湖州市消保委联合德清县消保委特提醒消费者:寄卖店购物要“验明正身”。首先,应向店方了解物件的出处,有无相关证明,避免买到赃物,造成财物两空;其次,对购买摩托车之类的商品一定要求店主提供原主人所持有的相关购车证明和资料,便于办理过户手续和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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