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消费警示 > 警示链接

消费预警 对夜市、饮食摊点谨慎消费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8-5-14
今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了手足口病、甲肝等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随着气温升高,病菌繁殖力强,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易导致肠道传染病及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河南省卫生厅日前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市民对夜市、饮食摊点谨慎消费。河南省卫生厅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确定接待人数,禁止超量接待消费。

    河南省卫生厅还提醒消费者,水产品、豆浆食用前(饮用前)要彻底加热;食物尽量当餐用完,剩余食物要冷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继续食用。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蘑菇、鱼类、野果。

    对餐具消毒没有保障,凉菜制作、贮存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夜市、饮食摊点建议谨慎消费;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好、具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暴饮暴食。

字体: 【 字体颜色: 关闭
  • 中消协提醒:鉴别食用油要“七看”
  • 鹿城区消费委2008年第5号消费警示
  • 警惕冒名挂失申领新银行卡恶意透支的新型犯罪
  • 消费者要慎重对待广告宣传
  • 又有人假冒国税人员“推销”书籍有关部门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切莫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