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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消费者侯先生通过投诉热线向我县消保委投诉,称其于1月28日在玉环陈屿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个电饭锅,29日使用后发现该电饭锅的保温功能有问题,与店方协商后,店方称其已经使用过该电饭锅,就对该电饭锅不负任何责任了,其不同意店方的说法,请求消保委帮助调解。 受理该投诉后,我消保委认为该电饭锅保温功能有问题,是其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商家不能以消费者使用过该电饭锅为由而不承担商品三包规定的责任。经分会工作人员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店方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个全新的电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