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屿打工的秦女士,多年来为脸上的祛斑懊恼不已。3月18日,她在逛街的时候发现一家饰品店里有一种“华佗牌”中草药特效祛斑霜。根据上面说明书介绍,该祛斑霜根据华佗记载,采用多种珍贵中草药材研制,经过多年临床研究,对女性脸上祛斑有特效。最吸引秦女士的是价格:28元/瓶。相比市场上动辄上百甚至上千的祛斑霜,这对务工者的秦女士非常实惠。因此,秦女士当即买了两瓶。
刚开始用的时候,秦女士发现该祛斑霜气味很重,且用在脸上有相当的刺激性,但想到其可能的功效就没有多加怀疑。但用了不三天,秦女士发现自己脸上的祛斑并没有丝毫的减少,更令她想不到的是,面部出现了许多红色斑点,并有红肿、瘙痒等症状。为了治疗脸上的红斑,秦女士先后花了100余元,但还没有痊愈。
本想祛斑,却添新斑,气愤的秦女士找到店家要求赔付,但双方在赔付金额上存在的较大的分歧。无奈之下,4月1日秦女士投诉到陈屿工商所。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发现华佗牌中草药特效祛斑霜属于“三无”产品,根本没有任何的质量保证,该店家因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经调解,责令店家立即停止销售“三无”产品,对现有的“三无”产品进行全部没收,并一次性赔偿秦女士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