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以案说法 > 本地案例
07年11月26日,消费者陈某来到县消保委投诉,称其于07年8月31日在玉环某店购得一手表,价格3680元,使用不到15天的时候,该手表就出现进水的问题,拿去修理过一次,又出现同样的问题,现该表已经根本不能走了,其要求退货,店方不同意,故投诉,希望通过消保委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