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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一名消费者在搬运啤酒时,其中一瓶啤酒瓶突然炸裂,玻璃片四溅,其中一块飞至他嘴上,导致他嘴唇破裂。
6月19日,浙江省消协发布了今年的第4号消费警示:畅饮啤酒谨防啤酒瓶“炸弹”。
6月23日,记者从县消协了解到,去年,我县也曾发生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致使受害者缝了6针。
县消协有关负责人陈静波提醒广大群众,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啤酒又开始热销,大家在畅饮啤酒时,一定要谨防啤酒瓶“炸弹”,以免伤到人。
据陈静波介绍,去年6月5日晚,消费者孙小姐在坎门一家酒店吃饭时,邻桌一瓶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飞溅到孙小姐的脸上,并划开了一道3厘米长、0.4厘米深的口子,到医院缝了6针。
事后,经消协调解,孙小姐获得酒店赔偿1.2万元。
陈静波告诉记者,从目前各类啤酒瓶爆炸的情况分析,发生爆炸的主要是非“B”字的啤酒瓶,这些酒瓶存在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同时啤酒运输、贮藏方式不合理等也是引起啤酒瓶爆炸的原因之一。
为此,县消协有关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啤酒时,首先要看外观,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提拿啤酒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存储啤酒时,温度以415摄氏度为宜,要注意避光保存。
此外,由于啤酒瓶爆炸原因认定困难,所以万一啤酒瓶发生爆炸,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并及时通知商家或消协等部门查看,分析原因,最大程度地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