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我县出现儿童咳液、复方甘草合剂、肺宁糖浆、复方桔梗枇杷糖浆等等标明食字号的食品,其宣称的名称、外包装和产品功效酷似药品,其实是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真实身份是“食字号”,有的甚至是假批号、假厂址,这种食品使不少消费者上当,轻则没有疗效,贻误病情,重则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些食品的批准文号一般标为[卫生许可证号]××卫食许字[200×]第××××号。而正规的药品批准文号应该为:国药准字××××××××。敬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务必看清。可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或直接登录该局网站(http://www.yhfda.gov.cn)查询,以提高自己的识别能力。
玉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