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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4日,玉环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曾先生的投诉,称在2003年5月5日,向玉环县坎门泰和洁具经营部购买的“日丰”铝塑管,在2003年11月,发现用于住宅装修的铝塑管破裂漏水,导致住宅装潢受损,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及时对现场进行勘察,并采取多种措施与该铝塑管生产厂方取得联系。2004年3月8日,经消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解决协议:由玉环县坎门泰和洁具经营部承担经济赔偿4000元;由铝塑管生产厂方承担经济赔偿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