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9日,玉环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颜某某的投诉。称其于2003年3月24日,向玉环县兴达汽贸公司购买的奇瑞豪华型轿车,价格为111800元,第二天就发现该车发动机壳体、发动机隔热罩、风扇护罩、变速箱壳体等部分有腐蚀现象,要求调换新车或赔偿经济损失,但与总经销商多次协商不成,要求消协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分别对玉环县兴达汽贸公司、奇瑞汽车台州特约维修服务站进行调查,并确认腐蚀事实,鉴于以上腐蚀对该车的安全和性能没有多大影响的事实。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县消协的努力下,于2003年7月12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1、更换双风扇护罩;2、更换发动机隔热罩;3、发动机壳体,变速箱壳体部分补漆处理,保证原车内部质量,因壳体腐蚀而影响行车安全的,在保修期内免费处理;4、补偿人民币4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