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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消协调解一起消费环境伤人纠纷商场赔偿1.6万元
作者:浙江人在上海  来源:互联网  日期: 2005-9-24
   7月8日,消费者陈女士夫妇携2周岁儿子到宁海城关某大型商场购物,其儿子在三楼康威运动专卖厅不小心撞翻了展示货架,连人带货架翻倒在地,嘴角也被展示台上有机板角划伤。经治疗,孩子的伤虽已治好,但是留下了一个很大的伤疤。8月10日,陈女士向宁海消协投诉,要求该商场赔偿医疗费、整容费等共计3.5万元。消协在调查取证后,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康威专卖厅的货架金属支架未与台上有机板固定,商场应负主要责任,消费者陈女士也应负有监护责任。8月20日,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确定医疗费用金额为2.8万元,由商场康威专卖厅承担60%费用,消费者承担4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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